近日,有网友反映,7月14日晚,湖北恩施州来凤县地税局一名年轻干部,因陪调研的州局领导喝酒过量猝死。事后,该局已赔偿安抚家属。(7月30日新华网)
据了解,这名因陪上级领导喝酒过量身亡的年轻干部姓肖,猝死时31岁。肖某2013年刚刚结婚,妻子已经有了2个月身孕。肖某已于7月16日上午10时左右在该县殡仪馆火化。而对其死因,据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回应称,来凤县地税局干部14日晚在县局食堂就餐饮酒后呕吐窒息身亡,但同时称“因处理该事的是当地有关部门,具体情况由来凤县委宣传部回复”。
其实,公职人员喝酒致死的事件远不止肖某一起。之前,罗平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李安林、广西来宾市副镇长等等因酒致死的悲痛事件仿佛还在昨日,其教训都还历历在目。尽管如此,悲剧事件还是再次发生。笔者不解,现如今,一边是中央的执行“八项规定”、解决“四风”问题工作如火如荼的进行,一边公职人员却还是频频身陷各种“酒局”之中,难道是他们目无法纪、顶风作案?
与此同时,当我们面对公职人员再次因“酒”逝去的沉痛的新闻事件时,我们不得不承认,目前“官本位”的意识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仍占据一定市场,有的甚至还根深蒂固。也正是由于这种思想,不仅导致了一些人对于权势的畏惧和盲从,也造成行为准则标准的偏离:谁的权势大就听谁的,谁的官大就跟谁。在“官大一级”的人面前,什么原则,什么人格,都匍匐倒地,他们说违心的话,做违心的事,严重的甚至达到指鹿为马、助纣为虐的程度。如此以来,“酒死亡”的事件似乎也在“情理之中”。但是,真相究竟如何,我们都不得而知。
最后,笔者认为,当前自上而下的“反四风”,就是看准了“酒桌上陪好了领导,工作上就抹得过去”的酒桌陋习文化。还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从根本上杜绝这一陈规陋习,从而建立起健康的上下级关系,刮起“真抓实干,用实绩说话”的务实之风。(方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