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发生在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清原县法院")的腐败窝案在当地引发震动。在接近两个月时间里,这个基层法院的中高层几乎被掏空:三名副院长中,两人被带走调查,一人目前处于在逃状态。涉案人员还包括该院执行局局长(党组成员)和六名庭长,目前,确定身陷腐败窝案的该院法官达到11名之多。(7月29日搜狐网)
据记者调查,涉案的11人中,包括了该院全部三名副院长以及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高巍。此外,还有刑事审判庭庭长刘俊杰、城郊人民法庭庭长谭希宏等6名庭长。笔者认为,法院本身是维护法纪尊严,是打造和谐社会,是造福一方百姓的地方,法院讲究的是公平正义,作奸犯科者都要受到法律的严惩。然而当这些头戴国徽,高高在上的法官被金钱蒙蔽了双眼,利欲熏心,为害一方。笔者不禁感叹,法官贪腐成风,司法公正去哪儿了?
更让人惊讶的是,事主向当地纪委和检察院举报法院多名法官,但均未得到有效解决或答复。由此说明,清原县法院在审判业务、审判监督和执行管理方面长期积弊,不仅说明由上级法院确定的业务管理流程以及以避免法官道德风险的院内监督流程,存在较大漏洞,而且相关问题也没有被上级法院通过执法检查发现。
一些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在审判过程中不以事实证据为依据,而以请吃送礼为凭证,这样审判出来的案件,岂能不是冤案错案。更有甚者,一些法官收受贿赂后,采取晚开庭、不取证、拒执行的方式为送礼者谋取不当利益。正是一些法官的不廉,催生了司法的不公,导致腐败滋生,直接影响了法官在人们心目中的神圣地位,不仅严重损害了法官队伍形象,更让越来越多的群众质疑法院的公平公正性,甚至怀疑社会到底是法制还是人治,久而久之就会造成政府特别是法院的公信力下降,群众不再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恶劣后果。
笔者认为,法院本来是保护正义的,打击邪恶的。如此多的法官腐败,在这样的地方还有公平正义吗?它对群众的心里伤害可能远超金钱,这值得相关部门反省。法院窝腐败的事件在广大群众中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如何避免在今后出现这样的事件,还需要执法部门时时自省,时时自查,对于本部门存在的腐败现象时时严打,正本清源,才能让执法部门腐败一窝端的现象不会出现,同时更能够维护法纪的尊严,更能够让法律的天平不会倾斜,让执法者的形象更高大。(作者:曾阿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