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纪委发文,要求刹住中秋、国庆公款送礼不正之风后,逢节相互送礼、违规发福利的现象有了极大改善。
但是今天我们却发现,一些执行者在借反腐之名后,一些职工的节日福利也没了。我认为这绝不是中央反腐倡廉的本意。据调查,超8成受访企业今年不发中秋福利。现代快报报道,超半数的员工无法接受单位不发月饼,“月饼不是在价值,而是在‘人情味’。”于是,中秋节当天,人民日报客户端发的一篇评论——《反腐不应该反职工福利》,传遍了网络和朋友圈。
我认为反腐败,反的是个别官员的权钱色交易、任人唯亲、买官卖官、欺上瞒下,反的是个别垄断性企业存在的高收入、高消费、高福利的灰色腐败,反的是个别单位假借“职工福利”之名侵吞国家资产、串通起来寻租、分肥的腐败行为。但反的绝不是职工的正常福利。然而现在的情形是,都不准发福利了,那就干脆都取消算了。
据2014年2月8日《北京青年报》发表《职工合理福利不是反腐目标》:“在刚刚过去的春节,送礼收礼、公款吃喝、腐败浪费等现象大大减少。与此同时,也有群众反映,他们的正常福利也“被节俭”了,因为单位领导干部要节俭过春节,基层职工,特别是低收群体的年终福利,现在直接名正言顺地不发了。
我认为反腐倡廉,在现如今保持“官不聊生”的同时,还应逐渐提高中低层员工的职工的工资,保持职工正常福利的稳定,实现收入、福利的货币化、透明化和稳定化。职工的正常福利如果得以稳定、透明化,腐败官员反而更没有机会搭职工福利的便车,将很难再利用职权给自己规定超标超高福利。
同时,我觉得反腐的最终目的之一,其实就是为了增进公众福利。服务于基层职工、低收入者的各种正常福利,在反腐过程中不仅不应缩减,发放的范围和数额,还应根据实际情况有所扩大。不能上面政策正确,中间贯彻跑偏,下面执行背离,结果就是腐败分子没抓尽,职工福利却基本没有了。
我相当赞同南方都市报引述专家的话来解决这个问题的说法,“堵后门”时要“开前门”,必须加快推进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斩断其黑色收入、取消灰色收入的同时,还是要保证合理的工资收入。
作者:鬼巾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