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上海的一些企业发现,招聘的技术工人虽然都持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但不仅技术水平不高,而且安全意识差,完全是“没头苍蝇瞎干活”。让人奇怪的是,这些工人在质监部门网站都有备案。企业一查,工人们最终承认是从中介机构办的“假证”,于是一桩质监干部串通中介机构“收钱办假证”的不法勾当浮出水面。(7月28日新华网)
假证,历来被人们深恶痛绝。公交站台、公共厕所、居民楼道,甚至公路的路面,办假证广告无孔不入。此外,办假证的广告在互联网上也随处可见。更有甚者,如新闻中所述,利用职务之便办理假证以谋取私利,尤其令人不能容忍。
假证泛滥危害不小,不仅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更破坏了社会诚信和公平,给国家经济、社会正常运行带来重大隐患。很难想象,如果不是接到投诉,2600余本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仍继续以“合法”的身份生存在社会上,将会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多大的威胁。
众所周知,依照中华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伪造假证、购买使用假证件都属于违法行为。为何明知售制、使用假证是违法行为,还是有人要“铤而走险”?一方面当然是利益驱使。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不法分子通过制售假证能够谋取非法利益。而购买使用假证者也是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利益。另一方面“办证难”也难辞其咎。且看,准生证、身份证、毕业证、暂住证、失业证、死亡证……从出生到死亡,人的一生似乎都在和各种各样的证件打交道,可谓是人生无证寸步难行。偏偏各种“办证难”犹如不治之症,“病根”难除。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八成受访者表示自己遭遇过“办证难”。于是,一些人为了图方便,便动了歪心思去买假证。当“办证难”遇到“办假证”的不法分子,一条非法利益链也由此而生,可谓是“各取所需”。
笔者认为,要遏制假证泛滥,首先应当解决“办证难”。一方面要“减证”放权,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证件。同时,要简化办证程序,优化办证流程,让办证不再难。其次,对售卖假证行为要严厉打击,坚决予以法律制裁。尤其是新闻所述,利用职务之便办假证的行为,更应从严从重惩处,以儆效尤。第三,对购买使用假证行为,也应按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任何理由都不能作为违法犯罪的借口。买卖,买卖,没有买哪来的卖,假证之所以有这么大的市场,从某种意义上说,购买使用假证者“功不可没”。正是由于他们的买证“需求”,才导致了假证市场的生意兴隆、经久不衰。建议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将使用假证行为纳入黑名单,提高其违法成本。
笔者坚信,多管齐下、惩防并举,必将有力地遏制假证泛滥的趋势,让造假者和用假者都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