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监察部今日稍早时候发布消息,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阳泉市委书记洪发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人民网2015年7月3日)
洪发科,作为厅级干部,深受党的教育与培养多年,按照常理应该把主要心思用到为党分忧,为百姓解困上来,这才对得起党,对得起百姓对他的信任;然而,作为厅级干部的洪发科来说,不仅没有为党分忧,为百姓解困,还台上一套,台下一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这样的干部,党不得容忍,百姓又怎能容忍呢?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这是习总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给领导干部所施的一剂根治“四风”的良药,习近平主席的旨意是,要让领导干部“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在当权之际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万万不可贪婪腐败,贪婪“私利”、甚至去贪婪“美色”, 洪发科在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会上引用了习近平主席的经典,说明洪发科口头上在大力宣传习近平主席的告诫,但行动上呢?却让人难以置信,“严重违纪违法”而干出了让百姓却十分愤恨的事情,作为市委书记怎能这样呢?难道山西官场“坍方”,那么多的高官落马,还没有引起“洪发科”、“ 王茂设”、“ 陈川平”、“ 丰立祥”、“ 董洪运”等官员的高度重视吗?山西这“五位”官员的落马完全是他们作茧自缚的结果。
作为市委书记是一方官员的领头雁,为何不学“谷公”想为党想,做为百姓做,活为人民活,不管艰难险阻,从没有叫苦,总是用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去率领百姓而战胜困难,解决苦难,为人民而谋幸福呢?党不需要口是心非的干部,百姓更不需要挂羊头而卖狗肉的领头人;作为市委书记应该时刻铭记党的告诫,戒“小利”,戒“贪婪”,戒“插手”,戒“美色”、甚至戒“一手遮天”,用自己的行动,踏实的干党交给的工作任务,诚实的为百姓谋利益,万万不可在学山西这“五位市委书记”了。
“天作孽犹可恕,人作孽不可活”,忠贞为党,党不会亏待;诚实待民,民众拥护,官路在足下,选择哪条?还需世人指点吗?(文/等得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