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高速太康段占地基层政府工作不力 引群众误解

发布时间:2016-11-29 09:48:54  |  来源: 中国行业网

  中国商务新闻网讯:永登(永城至登封)高速公路是河南省高速公路网"686"规划中的"8横"之一,是河南省高速公路重点建设项目。途径登封、禹州、许昌、鄢陵、扶沟、周口、鹿邑、永城等地。

  2007年11月30日,永登高速公路周口段正式通车,但此时的通车却给途径太康县几个乡镇的村民埋下了矛盾的引线。

  太康县大许寨乡的杨某向本网反映,2004年,修建永登高速公路时需要从太康县张集乡、符草楼镇、老冢镇、大许寨乡四个乡镇通过,并且要占用部分村民的可耕地。

  杨某说:“当时,乡镇领导和土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在群众动员大会上公开讲,修建高速公路是国家重点项目建设,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挡、必须执行上级政策,支持修筑高速公路工作。按照上级开会指示精神,我们都全部听上级的话,支持工作。

  乡镇领导在大会上讲,占谁的地给谁钱,每亩按1200元补偿,一次付给十年。我们领到补偿后,及时清障配合修路工作,确保高速公路正常通车。

  现在十年过去了,我们这些被占地户找上级领导要补偿,得到的答复是当时领到的补偿款是一次性结清,永远就补偿恁些钱。我们听到这样的回答后,心里非常生气。多次逐级反映,如石沉大海,音信皆无。

  由于我们这些占地户,无地种,生活非常困难,应该找谁解决?每亩按1200元补偿,只给十年的钱,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当时回复先给十年的钱,现在十年到期后却说永远就补偿这么多钱,是否属于欺骗群众行为?

  针对永登高速太康段占地是否有相关合法手续一事,本网于2016年11月24日联系了太康县国土资源局,用地股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块土地于2005年已经由国务院批复过,并且补偿已经到位,具体当时如何做老百姓工作是属地乡镇政府他们去做的”。

  11月28日,本网联系上太康县大许寨乡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称:“该块地是属于国家征用的土地,并且是一次性补偿到位了,不存在分期分批发放,如果有老百姓的这种说法的话,也可能是当时做工作的人员解释时出现了偏差,引起了老百姓的误会。”(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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